逃逸外籍移工性侵少女 判8年並驅逐出境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日電)1名逃逸外籍移工涉嫌去年性侵少女。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這名移工有期徒刑8年,並於執行完畢驅逐出境。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出,1名失聯多年外籍移工隱匿身分承租民宅2樓房間居住,平日四處打零工維生。被害少女與父母、阿姨、弟妹等人,承租同棟樓的1樓房間居住。

判決表示,去年7月間,少女剛睡醒要上廁所時,發現1樓廁所有人使用,走上2樓上廁所。這名移工見少女年少可欺,竟心生歹念,強行拉進房間。

彰化地方法院認為,少女身心受創,這名移工妨害少女身心健全發展,惡性重大,極為惡劣,應予以嚴懲,雖與少女達成調解,賠償新台幣20萬元,但犯後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於執行完畢驅逐出境。

這名移工和檢察官均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駁回上訴。最高法院今天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編輯:方沛清)11111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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