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雲林縣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雲林縣3日電)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施家榮今天指揮專案小組,約談選舉賭盤的蔡姓組頭和2名林姓賭客到案說明,3人坦承不諱,檢方認為,蔡姓組頭等2人分別諭令2萬到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另1名賭客請回。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文城表示,檢方日前接獲選舉賭盤情資,施家榮指揮雲林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北港警分局、台西警分局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經過多日蒐證,今天執行搜索。
專案小組今天到雲林縣口湖鄉蚵寮村、口湖村等處執行搜索,並約談選舉賭盤組頭蔡姓男子(58歲)、蚵寮村賭客林姓男子(52歲)、口湖村賭客林姓男子(48歲)等人到案,並扣得手機對話紀錄。
經調查,蔡姓男子就雲林縣口湖鄉長選舉,以某一參選人讓另一參選人特定票數的輸贏方式,容任不特定人透過手機通訊軟體Line下注簽賭,因而涉犯賭博罪。
3人坦承不諱,經檢方複訊後,諭令蔡姓男子新台幣10萬元交保候傳,蚵寮村賭客林姓男子以2萬元交保,口湖村賭客林姓男子請回。(編輯:謝雅竹)11111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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