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布農族人反賄選籲提高檢舉獎金 邢泰釗認同

中央社  / 台東縣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5日電)台東縣布農族人發起反賄選,要求提高基層選舉的檢舉獎金。檢察總長邢泰釗出席台東地檢署活動後表示,給予適當的獎金是有必要,會向中選會、法務部反映。

台東縣延平鄉自組反賄選監督聯盟9日提出4項訴求,第一是選罷法地方各級民代的選舉檢舉獎金不該有差別,例如縣長選舉檢舉獎金有500萬元,但村里、鄉鎮市長的檢舉獎金僅50萬元,減少民眾主動檢舉的誘因。

第二為過去曾發生過檢舉人不被保密保障,因無隔離偵訊,反讓檢舉人身分被發現,事後慘遭清算。

第三是應比照查緝酒駕給予積分獎金,增加誘因提高辦案積極度。第四為盼中央修法擬定「不在籍投票」,不讓外地打拚的族人因「車馬費」成為賄選的共犯結構。

台東地檢署13日舉辦「原來就是要反賄」誓師記者會。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台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檢察長洪培根到場慰勉基層查賄人員,並交換意見。

邢泰釗會後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針對民眾期盼提高基層賄選檢舉獎金一事表示,這是很好的建議,他會向中央選委會、法務部建議,相信鄉親不是為了獎金才檢舉,但給予適當獎金是有必要的。

根據法務部鼓勵檢舉賄選要點,查獲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台幣1500萬元、立法委員或直轄市長候選人案1000萬元、直轄市議員及縣市長候選人案500萬元、縣市議員候選人案200萬元,鄉鎮市長、村民代表及村里長候選人案是50萬元。(編輯:戴光育)11111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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