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5日電)中國上海矽睿科技公司涉規避經濟部審查,透過林姓男子在台設立辦公室並招募工程師。北檢考量林男認罪,今天處分緩起訴1年,須支付新台幣4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檢調獲報,中國上海矽睿科技公司涉嫌以香港分公司名義,未經主管機關經濟部許可,來台設立辦公室,涉嫌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
今年9月間,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搜索2處地點,並約談負責設立辦公室、招募人才的林姓男子。
林姓男子向檢察官坦承,以每個月7000美元(約新台幣21萬多元)代價替上海矽睿科技在台從事業務、招攬人才。
檢察官認為,林男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40-1條「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在台灣地區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規定,考量林男認罪,處分緩起訴。(編輯:李錫璋)11111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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