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花蓮縣
(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4日電)花蓮縣富里鄉長候選人張容榕因家庭因素,上月宣布退選,支持者仍自發性成立後援會、印文宣助選,認為某地方媒體報導不實,意圖使人不當選,今天按鈴申告;遭控媒體稱,經得起公評。
張容榕原本在北部擔任某香水品牌總監及行銷,今年返鄉籌辦「富里有人藝術季」,發現家鄉人口老化、人口外流問題嚴重,因此決定參選,不過上月3日突然在臉書(Facebook)宣布,家庭因素決定退選。
花蓮縣選委會指出,因選罷法無退選機制,登記參選後不得撤回登記,張容榕符合資格為公告候選人,參選期間退選,選委會不給予相關證明或處分,選舉公報及選票上仍有印製候選人名字,若成功當選可選擇辭職。
張容榕後援會長潘淑貞及支持者姜守危、林益誠等人今天到花蓮地檢署按鈴申告,控某地方媒體報導提及「張容榕退選,仍有文宣流傳涉及詐欺、偽造」等內容,報導不實,涉犯選罷法意圖使候選人張容榕不當選。
姜守危指出,成立後援會不需要張容榕授權,且總統選舉、全國性選舉等後援會都是自發成立,且文宣內容都屬實,有後援會長署名以示負責。
姜守危指出,張容榕是合法候選人,選舉人支持公告候選人,是憲法上參政權的具體表現,跟張容榕退不退選沒有關係。
張容榕後援會認為,不實報導意圖誤導選民認為張容榕退選,票選張容榕將使選票成為廢票而不投票,導致張容榕不當選,反之因僅2人參選,使另一人候選人陳榮聰當選;意圖使張容榕不當選,涉嫌違反選罷法第104條。
遭控訴的撰稿記者接受媒體採訪表示,多次向張容榕本人求證,不僅退選,連戶籍都遷出富里,報導內容均有所本,可受公評。
富里鄉人口數未滿1萬人,由爭取連任的鄉長陳榮聰與農會協助整合成功的政治素人張容榕2人登記參選;中央社記者致電張容榕,截至發稿前未獲回應。(編輯:陳仁華)11111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