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糾紛到民宅開槍 前職棒選手一審判刑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30日電)前職棒選手吳俊賢與陳姓男子有債務糾紛,今年2月持槍到陳男住處大門連開5槍,隨即到警局投案。台北地院依槍砲罪判吳男3年8月徒刑,另依恐嚇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男於民國109年間從他人手上接受一把改造手槍及10顆子彈後,便放在台南的臨時居所或工作處所。今年2月22日,吳男因不滿陳男借款未還等原因,持槍到陳男位於萬華的住處外,朝大門連開5槍。

判決表示,吳男開槍後離開,隨即向台北市士林警分局文林派出所自首,並繳交改造手槍及子彈5發。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起訴吳男。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吳男犯行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公然挑戰法秩序,犯罪情節嚴重,本應予以嚴懲,審酌吳男自行投案,坦承所有犯行,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手槍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新台幣5萬元;恐嚇罪判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1111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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