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日電)洪姓、何姓男子誆稱可以便宜價格購買軍方土地,向前新北市議員歐金獅詐得新台幣200萬元「內部作業費」,歐男提告求償。台北地方法院判決2人應連帶賠償歐男200萬元,可上訴。
歐男提告指出,洪男偽造「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收文專用章」,向歐男表示可透過國防部內部人員以便宜價錢購買由國防部管理、位於台北市的數千坪國有土地,但承購土地需給付「內部作業費」200萬元。
歐男表示,何男約他於民國109年6月8日到國防部政治作戰局進行所謂的「承購程序」,他當天上午帶著現金200萬元,會同何男等人到政治作戰局1樓大廳,由洪男假冒軍官與他洽談承購國有土地事宜,並將款項交給何男。
根據法院判決,洪、何食髓知味,想要詐取歐男更多金錢,隨後偽造政治作戰局函文,要求歐男支付交3億8851萬餘元的保證金才可以取得承購權等,歐男要匯款時,透過匯款銀行察覺函文上的匯款帳號與戶名不符,才發覺上當,報警處理。
刑事部分,台灣高等法院今年8月間依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1年5月、何男1年10月。歐男另外提起民事訴訟,向2人求償200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洪男、何男共同籌畫謀議以偽稱可透過國防部內部人員以便宜價錢購買國有土地,並冒用公務員偽造公文書,分別扮演不同角色詐騙歐男,導致歐男受到200萬元損害,判決2人應連帶賠償歐男200萬元。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112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