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日電)憲法法庭今天判決沒收新制合憲,法務部對此表示,此一判決彰顯司法正義,更對刑事法制影響深遠,將持續督導檢察機關積極查扣犯罪所得,杜絕任何僥倖,斷絕不法犯罪誘因。
已故軍火商汪傳浦的家人因拉法葉案被裁定沒收4億8719萬餘美元,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味全公司油品案遭裁定沒收犯罪所得,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判決沒收新制合憲,並駁回汪家聲請。
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8號判決指出,刑法第2條第2項規定:「沒收…,適用裁判時之法律。」其中涉及同法第38條之1第1項及第2項所定沒收部分,不生牴觸憲法罪刑法定原則的問題,無違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與憲法並無牴觸。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表示,憲法法庭的判決奠定刑法沒收新制合憲性的穩固基礎,法務部對此予以肯定。
法務部表示,憲法法庭判決理由肯定法務部努力推動刑法沒收新制的立論與正當性,並宣示犯罪行為人及非善意第三人關於得依舊法永久保有犯罪所得,本即不值得保護,使犯罪行為人無僥倖可能,也無法享有犯罪所得利益。
新聞稿指出,憲法法庭判決彰顯司法正義,更對刑事法制影響深遠,也對政府持續精進與國際接軌的洗錢防制、遵循聯合國反貪腐公約成果等具正面助益,至關重要。
法務部說,身為國家法治守門人,將持續督導檢察機關,在偵辦個案時針對財產犯罪強力查扣犯罪所得並依法執行沒收,使犯罪者無從享受犯罪成果而無利可圖,斷絕不法犯罪誘因,以達到有效打擊犯罪及保護守法民眾財產法益目的。(編輯:方沛清)11112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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