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學甲槍擊案 南檢聲押1共犯獲准

中央社  / 台南市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2日電)台南檢警偵辦11月10日發生的學甲槍擊案,鎖定涉嫌開槍的男子孔祥志並於12月6日發佈通緝,南檢今天公布6日當天拘提一名李姓共犯到案,並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台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台南地檢署與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專案小組連日來抽絲剝繭,鎖定開槍的孔姓被告後,因孔姓被告已逃亡,經專案小組檢察官拘提未獲,於6日發佈通緝,當天專案小組也拘提另一名共犯李姓被告到案。

南檢指出,檢察官複訊後認為李姓被告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恐嚇罪及販賣第二級毒品等罪,犯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於7日晚間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8日下午裁定收押禁見。

南檢指出,專案小組自槍擊案發生後持續且緊密討論、蒐集相關的資料進行分析比對,務必將不法之徒繩之以法,以維護社會秩序。

這起槍擊案發生於11月10日凌晨2時許,一名嫌犯騎著懸掛偽造車牌機車,從台南市北區騎到學甲區,先到一家科技公司廠房,疑似拿衝鋒槍開了58槍,再到無黨籍台南市議員謝財旺學甲服務處,朝鐵捲門開了30槍,隨後騎車逃逸,至今尚未破案。(編輯:謝雅竹)11112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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