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近年查助理費案 多以貪污罪遭判但刑度不同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被控詐領助理費案,台北地檢署今天諭令60萬元交保。北檢近年偵辦數件議員涉詐領助理費案,案件多數依貪污治罪條例被判刑,只是刑度及執行不同。

台北地檢署偵辦新竹市長當選人、立委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昨天傳喚高虹安、男友李忠庭、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助理王郁文等人。檢察官漏夜複訊後,今天凌晨將高虹安改列偵字案被告,諭令新台幣60萬元交保。

北檢近年偵辦多件前、現任台北市議員涉及詐領助理費案,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被控於民國100年間假借聘用蔡姓男子當助理,向台北市議會申請自聘公費助理補助費,但實際上童仲彥並未聘用蔡姓男子,並詐取公費助理補助費5萬元餘元。

檢方偵辦期間傳喚童仲彥到案,訊後無保請回,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起訴童仲彥,最高法院今年2月間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定讞。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被控為節省個人支出,自95年起授意辦公室主任找尋人頭擔任公費助理,檢方認定潘懷宗在台北市議會第10、11、12、13屆市議員任期內,總計詐領助理費共333萬5835元。

檢方偵辦期間對潘懷宗聲押禁見,法院裁定200萬元交保。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潘懷宗認罪並繳交犯罪所得,另審酌潘懷宗的年齡與罹患惡性腫瘤等身體狀況,依2個減輕其刑規定,判刑2年,褫奪公權5年,緩刑5年。

另外,無黨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被控詐領議員助理費26萬7219元,台北地檢署偵查期間,諭令林女100萬元交保,今年8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林穎孟及前男友葉曜彰。目前正在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編輯:戴光育)11112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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