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南市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7日電)台南檢警專案小組持續偵辦學甲槍擊案,昨天在新北市拘提供槍的蔡姓男子及接送的謝姓男子2人,南檢今晚訊後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南地檢署發言人許嘉龍今天指出,專案小組昨天在新北市拘提蔡男及謝男;蔡男於案發前供槍給策劃指揮犯案者之一的楊姓男子,謝男則負責載送楊男取槍。
專案小組今天將蔡男、謝男移送南檢,南檢連夜偵訊,訊後以2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今晚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
台南學甲槍擊案發生於九合一選舉前的11月10日凌晨,槍手孔祥志向學甲區頂山寮一家科技公司開了58槍,再向謝姓市議員競選總部鐵門掃射30槍,南檢已發布通緝。
目前,楊男、共犯李姓男子及郭姓男子等3人已被收押,另涉及指揮層級的綽號「紅龜」洪政軍也遭通緝。(編輯:施施)11112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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