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3日電)媒體人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台北地院更一審今天判決駁回。北院認為,蔡總統具博士學位資格,推知曾撰寫、提交論文;彭男不具確認訴訟利益。
彭文正質疑蔡總統學歷,向北院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一審判決駁回,高院發回更審,仍由法官張詠惠審理。台北地方法院更一審今天判決原告之訴駁回。全案可上訴。
北院認為,彭文正請求確認系爭論文不存在,無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即不具備權利保護之必要,不應准許。
北院表示,蔡總統取得博士學位的歷程,與卷內提出證據均相符,倫敦政經學院(LSE)於1984年2月8日寄發正式通知書,記載蔡總統論文題目、專業領域及通過博士學位考試,獲頒博士學位。
判決指出,倫敦大學、政經學院聲明及英國資訊專員辦公室(Information Commissioner‘s Office,下稱ICO)均一致表明蔡總統於1984年2月經2位口試委員審查其論文後,獲頒博士學位。
判決表示,蔡總統在法庭上呈現的論文,經法官當庭勘驗,由其外觀紙張呈現泛黃成舊歲月的痕跡,應為年代久遠的舊物,雖依其散裝型式,與正式論文應釘裝成冊的樣式不符,難認此論文為蔡總統提交校方審核的正式合格論文,但可以認定是論文的原稿。
北院指出,蔡總統雖未提出1983年至1984年間合格通過LSE審核的論文以消除爭議,但蔡總統確有獲頒博士學位,「縱使LSE、總圖SHL、高等IALS等圖書館現均未收藏相關論文,這是圖書館保存的問題,無從以此推論蔡英文有無交付論文,或歸責於蔡英文」。
另外,彭文正聲請調查的證據多達數10項,包含聲請函詢單位逐一提出原本、正本、文章出處及依據、要求傳喚蔡總統本人、前大法官劉鐵錚到庭,但彭文正提起此案確認判決訴訟並無確認利益,藉聲請調查證據之名,實則無限上綱利用訴訟程序取得所欲知悉的各項資訊,北院認為無調查之必要,不應准許。(編輯:戴光育)11112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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