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約記者遭判刑15個月 公視籲港府尊重媒體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葉冠吟台北26日電)公視今天發布聲明,與其合作執行反送中專題的香港特約記者鄧卓儒2019年拍攝時被捕,香港法庭日前裁定,因他身上有萬用刀和雷射筆,遭認定藏武罪,被判刑15個月。公視呼籲港府尊重媒體權利。

公視指出,2019年香港政府因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民間爆發大規模的反送中運動。公視節目「藝術很有事」特別規劃「榮光燦爛」專題,從創作社運歌曲的角度記錄這場運動的發展,剖析「願榮光歸香港」歌曲的創作背景,以及為何在短時間內被民眾廣泛傳唱,並在各地出現許多快閃演奏活動。

香港獨立編導鄧卓儒即為「榮光燦爛」專題特約記者。公視表示,2019年11月18日,鄧卓儒身穿公視PRESS(媒體)背心,在尖沙咀一帶執行拍攝任務,在前往理工大學途中被捕,並被拘禁收押,攝影器材被全數沒收。後續他雖然獲釋,但仍有案在身。

從2020年5月起,鄧卓儒開始被提堂審訊,2022年9月19日案件開始正審。今年11月30日,香港法庭認為因鄧卓儒當時身上有一把萬用刀和一枝雷射筆,裁決藏武罪成立收押,12月21日宣告刑期為15個月,全案可上訴。

對於鄧卓儒被捕及判決結果,公視深表遺憾,除了呼籲港府尊重媒體工作者的應有權利,並會持續與鄧卓儒家人聯絡,提供必要協助。(編輯:張雅淨)11112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