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8日電)士檢偵結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起訴29名被告,今天將主嫌傅榆藺、陳樺韋等27名在押被告移請士院審理。法官訊後諭知傅榆藺、陳樺韋等13人羈押禁見,其餘被告訊問中。
由於本案在押被告人數眾多,檢方今早罕見請求新北市警方派人、派車支援,由警方分批將在押被告提解至地檢署;檢方另為防在押被告在開庭前勾串,並考量候審空間,也分批將人犯解送至法院交由法官訊問。
士林地方法院分案後,由承辦法官所屬合議庭的3名法官於3個法庭分別訊問被告;被檢察官視為本案犯罪組織核心的傅榆藺辯稱非操縱、指揮者,且歷經本案後不會再犯,請求交保。
法官訊問後認為,傅榆藺未全盤坦承犯行,且所犯罪數甚多、被害人數超過300人,仍有勾串之虞而有羈押必要,諭知羈押禁見;此外,主嫌陳樺韋、蔡博臣、涂世泓等12人也遭羈押禁見。
士林地檢署起訴指出,傅榆藺、陳樺韋等人組織「車隊」,透過「車商」刊登以數萬元代價承租金融帳戶的訊息,又為減少人頭帳戶提供者(俗稱車主)侵吞贓款等風險,自9月起先後於桃園市中壢區、新北市淡水區租屋,作為拘禁據點「強控」被害人。
傅榆藺等人在桃園、淡水各拘禁35人、26人,負責監禁被害人的「控員」動輒以鎮暴槍、電擊棒、棍棒或拳腳暴力對待,並不時在食物中摻入毒品,藉以囚禁、凌虐被害人,造成3人死亡,又任意遺棄被害人屍體。
檢方指出,本案被害人共計307人,包含因求職被騙遭拘禁者61人,及誤信投資等詐騙手法而匯款者246人,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3億9667萬7969元。
檢察官認為,傅榆藺等人泯滅人性,影響台灣國際形象,針對犯罪組織核心傅榆藺、陳樺韋求處無期徒刑;管理階層部分,蔡博臣、涂世泓各遭求處30年以上有期徒刑,鄭育賢則被求處25年以上有期徒刑。
此外,謝承佑、呂政儀、鄭文誠、張家豪負責管理現場控員,均遭求處25年以上有期徒刑;擔任控員的鄭建宏、劉宏翊、邱柏倫則被求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檢察官並就其餘被告請求法院從重量刑或量處適當之刑。(編輯:李亨山)11112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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