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鄉長時涉洩露地主個資 彰縣綠營議員判刑3個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9日電)民進黨彰化縣議員李成濟在擔任花壇鄉長時,涉嫌將2名地主個人資料洩露給5名土地承租人,地主不滿提告洩密罪,彰化地院今天判李成濟徒刑3個月;李成濟表示,考慮提上訴。

李成濟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說,他是遭政敵檢舉,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會考慮提出上訴。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公布的判決書,程男和弟弟將花壇鄉溪南段2個地號的土地租給林男等5人,雙方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程男2015年有意收回土地自耕,向花壇鄉公所提出申請獲核准。

林男等人向鄉公所申請要求提供承租人申請續約及出租人申請收回自耕相關文件影本,當時擔任鄉長的李成濟批示下屬,將資料提供給承租人,程男不滿向法院提告,指李成濟等人涉犯洩密罪。

李成濟向法官說明,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行政機關申請閱覽、抄寫、複印或卷宗,他身為花壇鄉長,基於職權才會因鄉民提出請求,允許給資料執行法定業務,若這樣就觸犯洩密罪,以後行政主官很難執行政務。

不過承審法官認為,行政機關對民眾的申請資料閱覽並非漫無限制,若無限制,不免有侵害他人權利、妨害社會治安、公共安全之虞,因此涉及個人隱私、職業秘密、營業秘密,依法規有保密必要,認為李成濟涉犯洩密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112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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