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30日電)高雄桃源區第1選區區民代表當選人余金鐘與簡姓女友涉以每票1000至2000元金額買票賄選贏得選舉,橋檢訊後諭知余男5萬、簡女3萬交保,並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顏郁山與檢察官嚴維德、陳麗琇、鄭子薇、郭郡欣、李明昌、賴帝安、陳韻庭28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偵辦高雄市桃源區第1選區區民代表候選人余金鐘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
檢調調查,余男以無黨籍身分參選高雄市桃源區第1選區山地原住民區民代表選舉(梅山里、拉芙蘭里、復興里、勤和里、 桃源里、高中里等6里),他為求能在10名參選人中脫穎而出,涉於11月26日投票日當天或前一週,在簡女開設的商店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至2000元代價向7名選民買票,開票後也順利當選區民代表。
橋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檢方28日經傳喚相關涉案人到案,訊問後認為余姓情侶檔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但因無羈押必要,諭知余男、簡女分別以5萬元及3萬元交保。29日並向橋頭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編輯:謝雅竹)11112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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