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30日電)警政署今天表示,有基層警員反映,新訂定勤休規定,恐讓勤務編排發生空班1小時疑慮,這是誤解,已要求相關單位加強宣導說明。
警政署發布新聞資料指出,因應釋字785號解釋案,訂定新勤休規定,以1段式勤務為原則,警員勤務間在指定地點待命休息,均納入服勤時間。
警政署表示,有部分基層員警近日反映,勤務編排可能有空班1小時等狀況,純屬誤解,已要求各業管單位加強宣導說明。
警政署指出,釋字785號解釋案,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修正案明年1月1日施行,因應符合規定及員警實際服勤需求,研擬「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草案時,已考量外勤員警勤務特性。
警政署表示,為避免員警因須強制擔服2段式服勤,修訂勤休實施要點為「前項休息時間,服勤人員如於指定處所待命無法自行運用,視為服勤時數」,獲內政部支持與核定。
警政署指出,已要求各警察機關在勤務編排,以1段式服勤方式為原則,而勤務分配表編排在所或在隊待命,讓員警能適度休息,藉此調節體力,考量員警在指定處所待命,仍受指揮監督,應計入服勤時數,不會造成空班,而延長辦公時數。
警政署表示,新勤休規定施行後,各警察機關應推動合理勤務時數編排,並嚴格審查勤務編排,檢討執勤人力調度情形,隨時滾動檢討改善,盼能共同建立兼顧健康權及治安需求的警察勤務制度。(編輯:方沛清)11112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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