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警局長:莊武能坦承傳恐嚇簡訊 辦案站得住腳

竹縣警局長:莊武能坦承傳恐嚇簡訊 辦案站得住腳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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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3日電)前台南市警察局秘書室主任莊武能涉恐嚇取財案,並質疑橫山警方執法過當等情節,新竹縣警察局長楊哲昌表示,莊武能坦承傳恐嚇簡訊,警方辦案站得住腳。

新竹縣政府今天進行主管會報,楊哲昌簡述此案表示,事發在去年12月28日,被害人收到恐嚇簡訊,橫山分局也接獲報案,立即報請新竹地檢署指揮偵辦。

楊哲昌說,當時研判簡訊是由一名高姓女子透過手機傳出,警方立即以電話和車輛定位追蹤,依定位顯示,這輛轎車在去年12月31日開往尖石某溫泉渡假村,橫山分局員警前往埋伏攔查,以釐清高女是否涉嫌恐嚇取財。

楊哲昌指出,警方到場後發現,高女車上有另一名男子為莊武能,隨後員警請莊武能配合調查遭拒,甚至莊武能開車衝撞偵防車,員警對空鳴槍9槍後,莊武能才停止。

楊哲昌表示,莊武能下車後有表明身分並稱為「保護高姓女子」,但不配合警方釐清案情,並打電話給台南市警察局長方仰寧。後來,他也有和方仰寧通電話,對於此案一切都會秉公處理。

楊哲昌說,莊武能在涉恐嚇取財部分,經偵訊後,莊武能承認傳簡訊,不過,高女則稱是被迫傳恐嚇簡訊,雙方各說各話,將釐清簡訊到底由誰傳出。另外,有關橫山警分局員警用槍時機是否違法,會再釐清。

楊哲昌表示,遇到此案深感痛心疾首,一切都依法偵辦,警方辦案站得住腳,沒有任何模糊空間。

莊武能日前疑在新竹縣涉入恐嚇取財案,因拒捕且衝撞員警遭開9槍才就逮,1日遭新竹地檢署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莊武能新台幣10萬元交保。台南市警局1日祭出記1大過調職、停職等處分,2日再召開考績會決議記2大過免職。(編輯:李錫璋)112010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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