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4日電)中國深圳和宏公司溫姓、周姓主管涉嫌未經投審會核可,在台設立聯創創新公司,招募高科技人才。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罪起訴2人。
近年來中國科技公司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竊取產業的技術案例頻生,中國企業透過第三地投資公司在台從事業務活動情況愈趨頻繁,常有陸資假借他人名義,刻意掩飾、隱匿身分或資金來源在台投資,規避現行法律規範,已造成台灣經濟及資本市場秩序受到危害。
檢方指出,溫男是中國深圳和宏實業公司高階主管,負責和宏公司籌備來台成立分公司事宜,他向大學同學陳姓男子表示,和宏要在台灣成立USB傳輸埠研發中心,邀請陳男管理該中心,獲得陳男同意。
不過,深圳和宏公司適逢在中國進行股票初次發行申請審查作業,期間無法成立分公司,為規避中國資金來台的投資審查,經討論後,温男要求預備就任深圳和宏公司業務副總裁的周男配合,以周男名義在台成立聯創創新公司。
檢方表示,溫男與周男於民國110年2月返台辦理聯創創新公司登記事宜。溫男再指示陳男透過人力銀行網站刊登招募人員廣告,公開招募高科技人才,由陳男在台面試並洽談薪資,違法在台從事營業活動。(編輯:李亨山)11201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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