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5日電)新北市工務局潘姓技士等人涉嫌變更建案使用執照加註事項圖利建商,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起訴潘男等3人,另依詐欺取財罪起訴潤隆建設蔡姓董事長等2人。
檢調接獲報案,位於新店區的「國賓大苑」建案,土地使用分區為旅館分區,潤隆、明緯公司為賺取暴利,計畫在不變更都市計畫前提下,以旅館名義興建集合住宅銷售,並以旅館名義申請建照。
檢調調查,建物於民國102年8月間興建完成後,潤隆公司向新北市工務局申請核發使用執照,工務局變更建照的加註事項「不得分戶出售」,避免建商將本應作為旅館使用的建物拆售。
檢調查出,潘男與時任工務局施工科曾姓科長、邱姓股長明知主管機關自始未同意核准將建案分戶為88戶,且知道建商興建本建案是為了違法以住宅出售,卻以不實登載之前的加註事項是筆誤,更正為「除了原核准88戶外,不得再辦理分戶」等文字,使建案得以分售。
檢方指出,潤隆公司、明緯公司等藉此順利將違法坐落在旅館區等「國賓大苑」分售給民眾作為住宅使用,不法獲利高達新台幣20億1406萬元,總圖利金額約40億5262萬元。北檢依圖利、偽造文書罪起訴潘男、邱男、曾男。
另外,檢方表示,蔡男及明緯公司實際負責人王姓男子明知建物不得作為住宅使用,於100年間起委託代銷公司以預售屋形式出售「國賓大苑」建案,導致12名民眾陷於錯誤購買建案,詐得6億2058萬元。檢察官依詐欺罪起訴蔡男、王男。(編輯:李亨山)11201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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