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公車又撞行人 中市府:究責到底絕不寬貸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5日電)台中市公車繼去年底發生撞死一對母子後,今天又撞上走斑馬線行人,引發網友熱議,台中市政府表示,對公車未禮讓行人等違規行為,已要求業者加重處分,究責到底,絕不寬貸。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表示,47歲蕭姓公車司機下午3時許駕駛公車,沿南屯區忠勇路左轉五權西路時,自稱因A柱擋住視線,在左轉過程碰撞行人陳姓男子,當時陳男正沿忠勇路走行人穿越道往烏日方向。警方據報到場,將手腳擦傷的陳男送醫救治,無生命危險。

有目擊民眾拍下事發過程,並在網路公布畫面,引發網友熱議,認為「台中市的公車真該好好整頓了!」

對此,台中市政府交通局以文字稿回應表示,這起事故導致行人左臉頰及左手掌擦傷等,經緊急送醫救護,民眾已返家休養中。交通局除已請肇事公車所屬的台中客運立即停派這名司機,並召回進行安全再教育。

交通局指出,公車造成民眾受傷,除依照相關規定加重處分客運業者外,也將此事件納入年度公車評鑑扣分,據了解,業者已與傷者達成和解,若後續必要,市府將全力提供協助,維護應有權益。

此外,交通局強調,將持續擴大加強實施路口稽查,並要求業者督導公車司機落實路口停、看、行等行車安全機制,若有違規將究責到底,絕不寬貸。(編輯:謝雅竹)11201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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