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7日電)一名林姓女騎士去年底將機車停放台北捷運丹鳳站停車場,牽車時發現機車遭人移出停車格外而被開罰單,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還清白。捷警隊今天提醒,民眾停車可拍照確認自保。
台北市警察局捷運警察隊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去年12月間有一名林姓女騎士將機車停放捷運丹鳳站停車場,她牽車時發現機車停在停車格外且遭警方開罰單,她趕緊澄清自己是將機車停放在停車格內,但不知為何後來會變成違規停車。
經警方調閱監視器查看,發現有一名男騎士為順利移出自己的機車,逕將林女機車挪出停車格外且未移回原位,才使得不知情的林女遭警方開單,最後透過監視器畫面釐清事發經過,才還給林女清白並撤銷罰單。
根據捷警隊統計顯示,台北捷運系統受(處)理去年1月至12月違規停車案件計有3328件,其中以迴龍站504件、輔大站281件及丹鳳站193件為違規停車件數最高前3名。
捷警隊研判,可能因機車停車場腹地狹小且上述3地區停放需求量大,造成停放秩序不佳。常見機車違規態樣為占用身心障礙停車格、占用自行車停放區及未依規定停放於停車格內等,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9款及第10款最高可處罰新台幣1200元罰鍰。
春節將至,捷警隊呼籲,民眾若騎乘機車於轉乘捷運各線時,可多加利用捷運站周邊設置的轉乘停車場,停放時需注意現場標誌、標線及相關告示牌,確實停放在機車停車格,並「拍照確認」,避免遭他人移置而受罰。
捷警隊也提醒民眾注意停車秩序,遇停車格客滿時,切勿擅自移動他人車輛,以免衍生相關爭議。(編輯:戴光育)11201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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