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偵查佐與特定對象餐敘未報備 遭記過一次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台北巿北投警分局今晚表示,偵查隊小隊長金忠義26日晚間受邀慶生宴,參與者包含北聯幫林姓副幫主,卻未報備,且兩人為重機車友,金未遵守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記過一次。

台北巿北投警分局發布新聞稿指出,金忠義於26日晚間接獲高姓友人邀請,與其他3名友人,共同出資前往西安街一處羊肉爐餐廳,替郭姓友人慶生,金男於下班後約晚間9時許赴約,而北聯幫林姓副幫主也應高姓友人臨時邀約於晚間10時許至餐廳,金男未立即向長官報備,仍持續慶生至晚間11時30分結束餐會,明顯有失當。

北投分局調查發現,當天餐費共新台幣2390元(無酒類品項),由在場人員的金男及友人等3人共同分攤(林男並未出資)。

此外,金男與林男為重機車友,有接觸往來事實。

北投分局對於金男未能遵守「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核定加重記過一次處分,以為警惕,並且重申秉持不枉不縱原則從嚴懲處,以維護警察風紀。(編輯:屈享平)11201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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