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守候尾隨前女友 士檢依跟蹤騷擾罪嫌起訴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0日電)李姓男子與公司女部屬交往後分手,涉嫌明知女部屬已拒絕復合,仍在4個月內到女部屬住處附近守候、開車尾隨、撥打電話騷擾共計12次,士檢日前依跟蹤騷擾罪嫌起訴李男。

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李姓男子與被害女子曾為上司、部屬關係,兩人於民國110年初分手。李男涉嫌明知女子已明確拒絕復合,仍自111年6月至10月間,多次到女子住處樓下跟蹤、守候。

李姓男子還涉嫌開車尾隨被害女子,持續撥打電話及傳送訊息;被害女子不堪其擾,去年10月間發現李男又在住處附近守候,隨即報警處理。

李男到案坦承曾到女子住處附近守候、要求見面等事實,被害女子則提出就醫資料,證明已因李男的跟蹤騷擾行為而身心受創。

檢察官認為,李男違反女子意願,多次跟蹤騷擾造成女子心生畏怖,並影響女子日常生活及社會行動,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的跟蹤騷擾罪嫌起訴。(編輯:方沛清)11201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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