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投縣議員曾振炎涉買票 一審判2年6月

前南投縣議員曾振炎涉買票 一審判2年6月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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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31日電)前南投縣議員曾振炎去年競選連任期間涉透過樁腳買票,曾振炎坦承行賄犯行,檢方起訴,南投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判曾振炎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5年。全案可上訴,尚未確定。

曾振炎當選第20屆南投縣議員,但競選連任期間即被查獲涉嫌透過樁腳買票,南投地方檢察署訊後聲請羈押,法院去年11月15日裁定新台幣25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全案去年12月偵結,依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嫌起訴曾振炎及樁腳,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南投地方法院透過新聞稿表示,曾振炎去年10月下旬某天交給許姓友人5萬元幫忙買票,許姓友人再透過劉姓、林姓民眾以1票500元為曾振炎買票,交付賄賂對象共8戶,另曾振炎也自行以每票500元向吳姓選民及同住家人買票,曾振炎於偵查、審理坦承所有犯行。

法院表示,曾振炎偵查中自白全部犯行,符合選罷法減輕其刑規定,依規定對曾振炎減輕其刑,但曾振炎是議員卻行賄圖謀勝選,嚴重妨害選舉投票公正、公平與純潔,犯後雖坦承犯行,然而曾振炎主導犯案,審酌後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5年,賄款沒收。

曾振炎今天未到庭聽判,媒體電話聯訪曾振炎對於刑期看法,曾振炎表示不清楚刑期,反追問媒體「有沒有緩刑」,當得知未獲緩刑,隨即掛斷電話,媒體再多次撥號,電話有通但未接;曾振炎事後透過友人表示,收到判決書與律師研議後將上訴。

曾振炎在法院宣判前,19日前往南投縣議會辦理辭職手續,他當時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辭職主要是為不浪費司法資源,不要造成檢察官、法官、議會、親朋好友困擾,未來雖不是縣議員,仍會當志工繼續服務社會。

曾振炎涉犯選罷法今天遭判刑,另有關當選無效之訴,南投地檢署今天表示仍會持續訴訟直到有結果;南投縣議會表示,縣(市)議員辭職、去職或死亡,缺額達總名額3/10以上或同一選區缺額達1/2以上才應補選,另曾振炎司法案件定讞前不會辦理遞補作業。

曾振炎先前擔任議員期間,也涉嫌以人頭掛名公費助理,詐領助理費199萬多元,2019年5月遭南投地方法院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判刑3年6月,沒收犯罪所得,褫奪公權3年,經上訴,審理持續進行。(編輯:郭諭儒)11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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