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律師轉任檢察官遴選 法務部:增加筆試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4日電)法務部表示,今天公告辦理民國112年律師申請參加檢察官公開遴選作業,暫定需用檢察官名額10名,今年遴選作業新增筆試階段,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檢察官多元進用的意旨。

法務部表示,凡執行職務滿6年、未滿55歲,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例如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具公務人員薦任官等以上資格,即可報名轉任檢察官。

法務部表示,今年遴選暫定需用檢察官名額10名,得由檢察官遴選委員會視業務需要,擇優或增額遴選。不同於去年遴選作業,在原有書類審查、面試等篩選階段中,新增筆試階段,測驗檢察書類擬作、偵查計畫擬定科目。獲得遴定者到司法官學院參加1年職前研習,期滿分發任試署檢察官。

另外,今年1月6日,法務部修正公告檢察官遴選委員會設置及審查辦法,若遴選委員間對於書類審查評定分數差異甚大,得再指定1或2名委員進行「複評」,若「複評」通過者即可取得筆試階段資格。

法務部新聞稿指出,立法院100年制定法官法時,要求提高司法官多元進用比例,106年起辦理第1期律師轉任檢察官公開遴選,截至去年為止,共辦理5期遴選,合計錄取31名律師。

另外,110年法官法修正公布,增訂檢察事務官轉任檢察官,從110年、111年起,遴任共16名檢察事務官擔任檢察官。(編輯:戴光育)11202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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