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8日電)吳姓女子去年5月間不滿洪姓母親索討金錢,持菜刀將母親刺死,更持手機拍攝母親倒臥血泊畫面,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她符合自首減刑,依殺人罪判處8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34歲吳姓女子和61歲洪姓母親同住在台中西屯區一棟大樓內,洪婦常向吳女索討金錢。民國111年5月29日下午5時,洪婦在家向吳女要錢遭拒,洪婦碎念吳女,雙方發生口角。
氣憤的吳女到廚房拿了一把菜刀,趁洪婦轉身時,持菜刀朝左後肩刺入,洪婦倒地不起。第一時間吳女未救治母親,卻持手機拍攝倒臥血泊的洪婦,口中數落洪婦長期索討金錢,接著才報案,救護人員到場時,因洪婦傷口深,經搶救後不治。
檢方偵辦時,吳女辯稱患有思覺失調症,無法控制自己行為,行凶後有為母親止血,但經檢方調閱吳女的就醫紀錄,發現她罹患的並非思覺失調症,偵辦後依殺人罪嫌將她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合議庭審酌經鑑定吳女犯案時,並無辨識行為違法能力顯著降低情形。另外,認定她合乎自首減刑規定,依殺人罪判處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編輯:郭諭儒)1120208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