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7日電)曾姓男子向吳姓友人借錢不成,竟直接搶走對方身上所戴4錢重金項鍊,損失約新台幣2萬元。苗栗警方獲報案發後17小時內,前往高雄逮捕曾嫌到案。
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副分局長張中今天表示,吳男和22歲的曾嫌原本在公館鄉1間小吃店用餐,雙方因借貸關係互起口角。用完餐後曾嫌趁被害人準備開車沒有防備之際,突然伸手強奪他脖子上的金項鍊。
張中指出,曾嫌扯斷約4錢重,價值2萬餘元的部分金項鍊,隨即搭乘其他車輛逃逸。警方研判曾嫌可能逃回高雄鳳山藏匿,連夜派員前往埋伏,果然會同高雄鳳山警分局員警在一間旅館順利把曾嫌逮捕到案。
警方指出,全案能迅速在案發17小時內偵破,除被害人第一時間報案,警方即時掌握案情並確認嫌疑人由高速公路往南逃逸;另一關鍵就是當地派出所員警掌握地區治安資訊,全力配合苗栗警方查緝,全案訊後依搶奪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編輯:孫承武)11202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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