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7日電)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今天表示,王姓男子多次無照酒駕遭罰20萬餘元,但遲未繳納,執行人員日前到王男住處張貼封條,王男即到士林分署一次繳清。
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新聞稿指出,王姓男子擔任怪手司機,民國106年、107年間在工地工作,某日和朋友喝了整箱啤酒,騎車上工時遭警方攔檢,發現酒測值超標且無照騎車,被裁罰2次共計新台幣18萬元,並限制3年內不得考取駕照,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士林分署表示,王男在不得考取駕照期間,仍持續無照騎車,也未依規定參加道路安全講習,之後陸續被裁罰2萬700元;由於王男遲未繳納,案經移送士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人員多次通知王男繳錢但未獲回應。
士林分署說,執行人員原欲查扣王男銀行帳戶存款未果,另外查出王男名下有2筆士林房產,先行囑託地政機關就王男名下不動產辦理查封登記,日前派員前往王男住家查貼封條。
王男得知後趕到士林分署,由執行人員當面告知查封原因,並火速繳清20萬餘元罰鍰,士林分署也函請地政機關塗銷查封登記。(編輯:李錫璋)11202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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