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市17日電)竹市高姓男子紅線違停遭拖吊,事後買油漆將紅線改塗成白線,竹市府發現提告,新竹地方法院審理,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處高男2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新竹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書指出,高男在去年4月8日將轎車停放在新竹市北區國光街與國光街18巷口的紅線處,違規停車車輛遭到新竹市警察局拖吊,高男為報復當晚透過臉書(Facebook)聯繫曾姓友人,買油漆將此處紅線塗成白線,新竹市政府發現後報警提告。
法官指出,高男只因違規停車遭拖吊,就心生不滿與同夥共謀將紅線塗成白線,不僅讓標線毀損喪失效用,也對新竹市府公務員掌管物品所要達成的行政任務造成影響,並對國家法益有妨害。
法官表示,考量高男沒有前科、犯後態度等情形,因此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2021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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