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19日電)國道警方昨天在臉書發文並上傳一張車輛在雪山隧道違規照,但這次不是超速,而是低於最低速限,時速僅45公里。警方今天表示,這是雪隧自啟用科技執法4年多以來,開罰最低速案件。
國道公路警察局昨天在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指出,比補班、補課更厭世的是,「龜速車擋在前面讓你氣pupu(意指生氣)」,隧道裡就那2個車道,前面完全沒車,到底為什麼不能跟上車流,後面被堵到天荒地老,「不囉嗦,還是只能代替月亮處罰你了」。
發文並附上違規車輛照片和說明,提到一輛休旅車行經國道5號雪山隧道北上21.1公里處時,此路段最低速限時速70公里,經雷達測定行速45公里,低於速限25公里。
文章發出後吸引許多網友留言,有網友說,時速45公里,要不要騎機車阿,也有網友支持加強取締龜速車,提到拜託抓多一點烏龜,限速70公里已經很低了。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9公路警察大隊頭城分隊今天表示,這起違規發生在去年10月中旬凌晨0時許,也是雪山隧道自啟用科技執法4年多以來,開罰最低速的案件。
警方說,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可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指出,警方在雪山隧道近幾個月平均每月取締約20餘件龜速車,呼籲駕駛人進入雪隧不要低於最低速限行駛,避免造成後方車輛壅塞及回堵,也不要超越最高速限行駛,以確保其他用路人安全。(編輯:張銘坤)11202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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