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監聽觸法判決隱匿又公開 司法院:系統錯誤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3日電)高檢署檢察官林仲斌在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任內指揮監聽時,因蒐證違反適當性等被法院判刑8月、緩刑2年,判決書隱藏又公開,外界批評「官官相護」。司法院今天澄清指出,純屬系統錯誤,並無官官相護或人謀不臧情形。

林仲斌在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任內指揮監聽時,意外錄到前南檢檢察官吳岳輝等人進出有女陪侍場所,經吳岳輝提告,台南地院日前以蒐證違反適當性、必要性和比例原則,判林仲斌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

判決書上傳網路後,顯示不公開。不過,判決書21日公開,沒多久又顯示「經程式自動判定為依法不得公開之案件」,同一天,判決書再度公開,昨天上午又變為不公開,下午3度改為公開。外界質疑因林仲斌妻子為法官,有罪判決書多次隱藏,有官官相護嫌疑。

司法院指出,裁判書上傳系統設計時,為保護國家機密,凡裁判書內有「國家機密」、「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法」等關鍵字時,即會啟動自動遮隱功能,將裁判書先設定為不公開。

司法院表示,林仲斌案判決書中引用通信保障監察法第1條文字,內有「國家安全」用語,所以書記官上傳裁判書後,系統於批次處理時即啟動自動遮隱功能,先設定為不公開,書記官認為判決書非屬此類案件,故重新上傳,系統於批次處理時再次啟動自動遮隱功能,設定為不公開,再經書記官重新上傳完成。

司法院指出,本案純屬系統錯誤問題,以致書記官多次上傳均遭系統自動遮隱,且本案為社會矚目案件,法院不可能也無必要遮隱該判決,從書記官多次嘗試上傳裁判書,也可證明。

司法院表示,法院每年產出數以百萬計的裁判書,其中若涉及營業秘密、國家機密、性犯罪、兒童及少年等內容者,即不得公開或需遮隱後公開,以人工檢核顯不可能,故必須依靠資訊系統協助。未來會持續優化相關系統,以尋求資訊公開與保護秘密的平衡。(編輯:張銘坤)11202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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