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7日電)前國安局組長劉冠軍涉侵占國安密帳經費,逃亡多年。士林地檢署今年2月將劉男持有台積電等共4檔上市櫃股票囑託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執行,追徵到新台幣1億2915萬7485元。
劉冠軍原為國家安全局總務室出納組上校組長,職掌秘密經費「奉天專案」基金,他涉嫌自民國83年起以挪用公款辦理定存及短報利息方式侵占基金公款孳息達1億9000萬餘元。
案經媒體揭露,劉冠軍於89年間偷渡至中國,遭士檢通緝中。另外,台灣高等檢察署以劉冠軍涉嫌投敵並從事間諜活動,在110年間發布通緝。
士檢指出,案發後查扣劉冠軍名下的股票與存款、劉妻名下的台北市文山區豪宅,以及劉妻保管箱內的珠寶、項鍊、金飾等物品,於110年間向法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法院裁定准許沒收劉冠軍的犯罪所得1億5404萬5007元。
士檢表示,其中劉冠軍持有的聯電、台積電、華邦電、云辰等4檔上市櫃股票,以110年2月19日收盤價計算,市值分別約為1130萬元、1.3億元、1411萬元、196萬元,經法院裁定准許沒收後,囑託士林分署強制執行。
士林分署指出,收案後追徵劉冠軍集保帳戶內的股票,也查扣存放於帳戶20多年來所孳生的股息、股利,查扣得劉冠軍持有的聯電19萬837股、台積電20萬8309股、華邦電46萬3669股、云辰9萬9858股,共計高達96萬2673股。
士林分署提到,台積電目前每股單價逾500元,因每日投資人委託交易額度有限,為避免大量賣出造成股價波動,證券商陸續於5個營業日分批完成變賣,實際取得款項1億2904萬6531元,連同扣收部分股票的減資款11萬954元,成功追徵到1億2915萬7485元。
另一方面,士檢向法院聲請沒收劉妻保管箱內的珠寶、項鍊、金飾、金幣等物品;法院認為,無證據認定為此案犯罪所得,也無從證明為劉冠軍所有,裁定不得追徵。對此,士檢提起抗告後,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編輯:戴光育)11203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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