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恆春商家遭槍擊尋仇 檢警逮2男羈押禁見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15日電)屏東縣恆春鎮一家商店,9日遭人開槍尋仇,屏東檢警連日追查,將涉案的鄭姓及尤姓男子查緝到案,2人今天凌晨羈押禁見。

台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鄭姓男子向尤姓男子借用具有殺傷力的手槍及子彈藏放於家中,9日凌晨鄭男的顏姓友人告知日前遭恆春鎮一家商家的員工毆打,鄭男答應為顏男報仇,就持槍前往商行鐵捲門射擊4槍,隨即逃離現場。

屏東檢警成立專案小組連日追查並掌握具體事證,昨天將涉案的鄭男、尤男查緝到案,經檢察官訊問,認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向台灣屏東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於今天凌晨裁准。

屏檢呼籲,具殺傷力手槍、子彈,為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所列管違禁物,民眾如知悉他人製造、販賣、持有或藏放槍械子彈應勇於檢舉,以免嚴重危害治安與民眾生命安全。(編輯:郭諭儒)11203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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