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48小時內報案辦退匯 有利追回跨境詐款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1日電)刑事局今天表示,跨境詐騙追回被害款項首重時效,因跨國匯款涉中轉銀行等程序,民眾案發後掌握黃金48小時完成「立即報案、辦理退匯」,可增加追回贓款機會。

警政署刑事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跨境詐騙案件頻繁,偵辦此類案件耗時較長,常於犯嫌到案時,詐欺款項已遭轉走,造成被害人財損難以追回。

刑事局表示,針對被害人一時不察將詐款匯出海外的財損部分,國際刑警科自民國111年3月1日起,每天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65境外帳戶警示清冊調閱案件卷資進行檢視,針對匯款至國外帳戶部分循相關管道通報帳戶所在地國家執法單位協處,向收款當地國請求追回攔阻凍結詐款,並協調返還事宜,以減少被害人損失。

根據刑事局國際刑警科統計資料顯示,自此專案起始日至112年3月1日止,已辦理境外詐欺帳戶攔阻案計150件,經通報美國、英國、澳洲、日本、新加坡、葡萄牙等國家,共成功攔阻凍結13案、款項金額總計美金244萬8136元(折合新台幣約7486萬元),成果豐碩。

另外,刑事局分析涉境外詐欺案類型,主要仍以商業電子郵件詐欺、假交友詐欺及投資詐欺等3類為主。

刑事局指出,北市某銷售紐、澳2國冷凍及冷藏肉品商在澳採購部門於111年底疑遭駭客入侵,歹徒冒用採購部門電子郵件寄信到總公司會計單位,誆稱原收款銀行因故無法收款需變更收款帳戶,總公司業務人員不察而錯匯美金8萬元(約新台幣247萬元),事後發現遭詐,立即向警方報案,順利攔阻遭詐款項並成功退款。

詐騙被害款項追回首重時效,刑事局說明,跨國匯款涉及中轉銀行等程序,轉帳行政作業完成約需2至3天,若把握時效在款項尚未抵達收款銀行前完成攔阻動作,將大幅提升追回贓款機會。

刑事局建議,民眾發現遭詐騙後,務必於黃金48小時內完成處理2步驟,首先是「立即報案」,可撥打165反詐騙電話或上165全民反詐騙網站完成通報手續,再備妥相關事證、匯款水單至鄰近警局完成報案,節省時效。

其次,「辦理退匯」,務必盡快向匯款銀行申請退匯,以利追回詐欺款項。(編輯:戴光育)11203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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