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趙姓民眾指控在北市某溫泉飯店官網購買票券後因個資外洩遭騙新台幣9萬多元,提告求償並要求飯店刪除及停用其個資。北院日前判飯店免賠,但須刪除及停用其個資。可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趙姓民眾提告主張,民國109年及110年間到飯店官網訂購溫泉券後,他在110年12月間接到詐騙電話,因誤以為是飯店客服人員,他配合操作解除分期付款設定而遭騙走新台幣9萬多元。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飯店刪除並停止使用其個資,並須賠償隱私權及財產損失11萬多元。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趙姓民眾有將個人資料輸入飯店訂購系統,且會員資料儲存在平台後,有發現異常入侵情形,預估外洩個資筆數與內容與會員購票資訊相當,可認定他的個資外洩與飯店有關,但無法證明飯店有故意或過失情況,判決飯店免賠。
北院指出,趙姓民眾於111年1月間以存證信函向飯店要求刪除個資,可見他已無授權、同意飯店持續利用其個資,但訂購票券系統的個資仍存放飯店,並持續保留他的電話號碼等資料。
北院表示,個資法清楚定義,個人聯絡方式屬於個人資料一環,自應由飯店依趙姓民眾請求,刪除並停止利用他留存於飯店系統中的聯絡方式,因此判決飯店須刪除其個資(聯絡方式)。全案可上訴。(編輯:戴光育)11203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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