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禮讓行人 中市北區2週告發違規案578件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9日電)台中市北區去年底發生公車未禮讓行人釀2死1傷慘劇,市警局第二分局執行為期2週的行人正義大執法,警方今天表示,短短14天就舉發578件汽機車不禮讓行人交通違規案件。

台中市北區於去年12月27日發生公車未禮讓行人造成一家3口2死1傷慘劇,今年2月1日又發生貨車轉彎時未禮讓老翁,讓老翁一度掛在貨車右後照鏡上的驚悚畫面。

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北區轄內有3所大學,還有中友百貨公司、一中商圈、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東興傳統市場及台中公園等地點,擁有大量行人用路者穿越路口特性,易發生車輛與路人爭道情事。

二分局指出,除將「捍衛行人路權」做為執法重點,另加強路口淨空、越線受罰,針對轄內重要路口、易肇事地點及時段,強化編排執法守望勤務,以遏制威脅行人安全,導致嚴重傷害的不當違規駕駛行為。

二分局統計顯示,自13日開始至26日止,執行為期2週的「行人正義大執法」,短短14天,就舉發578件汽機車行經路口不禮讓行人交通違規案件,呼籲社會大眾,駕駛汽機車請顧及行人安全,別跟荷包過不去。

中市警二分局長楊川說明,車輛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如車輛距離行人3條枕木紋內,就是不到3公尺,務必要暫停禮讓,違規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舉發。

楊川提醒,交通部已預告修法,汽車行經行穿線不讓行人,現行小型車罰鍰2000元、大型車罰鍰2800元,未來將一律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預計3月底上路。(編輯:卞金峰)112032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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