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病母擅離職守偽造紀錄 原派出所長判降級改敘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日電)前南投縣仁愛鄉江姓派出所所長為照顧骨折的母親及處理後事,多次擅離職守返家,並偽造超時服勤時數,法院判處緩刑確定。懲戒法院審酌江男態度良好,判決降1級改敘,可上訴。

判決指出,江男於民國109年5月至8月間擔任南投縣仁愛鄉武界派出所所長期間,為了照顧骨折的母親及後來處理母親喪事,多次未經報備擅自離開轄區返回埔里家裡,事後於「員警個人超時服勤勤務時段暨時數登記表」上造假。

仁愛分局察覺有異,循線查出江男涉及偽造文書,移送法辦。江男到案後坦承不諱,遭南投地檢署起訴。南投地方法院判處江男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確定。內政部將江男移送懲戒。

江男答辯指出,他是家中獨子,當時因為急需照顧病危母親及為母親處理發喪等重大家庭因素,暫離崗位返家,隨即返回工作崗位。他在面對工作與善盡為人子女本分兩難間,一時失慮誤蹈刑典,懇請法院減輕懲戒。

懲戒法院審酌江男身為派出所所長,未能謹守法紀,為照顧骨折母親並料理母親喪事,規避分局查核勤務而有違失行為,損及機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誠屬不該,但行為後坦承違失,態度尚稱良好,判決降1級改敘。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204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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