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5日電)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過世後,遺囑疑將遺產留給二房兒子張國煒。張國煒日前向北院家事法庭遞狀,指遺囑執行人柯麗卿等4人失職,請求換人。法院由司法事務官進行書面審查中。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於民國105年過世後,留下遺囑將遺產留給二房兒子張國煒;大房兒子張國政提起遺囑無效訴訟,一審敗訴後提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日前辯論終結,訂於25日上午宣判。
另一方面,張國煒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遞狀,指控父親張榮發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及吳界源等4位長榮集團老臣失職,未依張榮發生前指示分配遺產,要求法官拔掉4位遺囑執行人,另指派新執行人上任,以利他儘快拿到父親的新台幣140億元遺產。
因本件屬於「家事非訟事件」,台北地方法院收案後,將由司法事務官進行書面審查,不一定會開庭。(編輯:方沛清)11204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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