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梅山鄉太興村長賄選 遭判當選無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12日電)嘉義縣梅山鄉太興村長簡慶輝被控去年底選舉期間涉嫌賄選,嘉義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嘉義地院今天宣判當選無效,可上訴。目前嘉義縣市已有4名村里長遭判當選無效。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簡慶輝為梅山鄉太興村第22屆村長當選人,於去年11月5日對於有投票權人王姓村民等人,分別以每票新台幣2000元對價,交付賄賂,並要求投票支持,構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賄選行為。

嘉義地檢署對簡慶輝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刑案部分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4年,並宣告緩刑4年,當選無效訴部分,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當選無效。

嘉義地檢署表示,嘉義縣市去年底選舉後,檢方提13件當選無效之訴,包括1名縣議員,以及鄉民代表及村里長各6人。

檢方指出,嘉義縣中埔鄉灣潭村長蔡建旺去年底選舉欲尋求連任,涉嫌期約賄選,經嘉義檢方偵查起訴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雖然蔡建旺當選後即請辭村長,嘉義地院仍於3月15日判當選無效。

嘉義市大溪里長黃石君被控於去年選舉期間,自行或受嘉義市議員李姓候選人(未當選)指示,以交付每票現金1000元或2000元代價,尋求選民投票支持,經檢方偵查起訴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嘉義地院已於3月29日判決當選無效。

民雄鄉寮頂村長黃玉蓮於去年11月23日、24日間,對於有投票權何姓友人等人,分別以每票500元至1000元對價,交付賄賂,並要求投票支持,構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賄選行為。嘉義地方法院於4月6日宣判當選無效。(編輯:謝雅竹)11204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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