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員涉詐欺8萬元交保 遭記過2次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13日電)新北三重警分局陳姓警員疑涉網路購物詐欺案遭北檢聲押,法官裁定新台幣8萬元交保。三重分局今天說,陳姓警員行為嚴重影響警譽,加重記過2次,陳報警察局建議調整服務地區。

新北市警察局三重分局警備隊26歲陳姓警員,疑因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販賣商品,涉嫌詐欺遭買主提告,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員警11日晚間持搜索票,前往陳姓警員住處搜索,經查扣相關證物並帶回警局詢問,後續經檢方複訊後遭聲押。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指出,被告涉犯詐欺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不據實陳述及避重就輕情形,且尚有共犯未到案,不過審酌目前檢方僅能釋明損害為手機1支(金額約3萬元),且已有證人證述、被告陳述、共犯使用網路帳號、銀行帳戶及大量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事證,認定無羈押必要,裁定以8萬元交保。可抗告。

三重分局表示,陳姓警員行為不檢,嚴重影響警譽,經召開考績會,加重核予記過2次處分,並陳報警察局建議調整服務地區。將持續配合台北地檢署查辦,如有違法行為,將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態度,依法從嚴究辦。

另外,三重分局永福所江姓、翁姓2名員警去年9月20日晚間執勤時,誤認通緝犯毆傷黃姓男子,曾引發社會關注,雙方互提傷害等告訴。案發後,三重分局對2名員警各記過1次,調職警備隊,所長申誡2次處分。(編輯:李錫璋)11204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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