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騷擾飾品店女員工 北院跟騷法判刑2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台北市郭姓男子追求一名女子不成,長期在女子工作的飾品店前站崗、騷擾。檢方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起訴郭男。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跟騷法判郭男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檢警查出,郭男於2年多前在捷運站認識被害女子,追求不成後,查知女子在西門町某家飾品店工作後,每天都會跑到女子工作的飾品店前盯梢,甚至還會打電話給飾品店老闆,投訴女子上班不認真。

跟騷法去年6月上路後,郭男持續在飾品店前站崗,女子不堪其擾報警處理,台北市萬華警分局依違反跟騷法移送北檢偵辦。

郭男到案後否認犯行,檢方根據證人說法及監視器等資料,認為郭男涉案明確,依跟騷法起訴郭男。案件移審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編輯:張銘坤)11204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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