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反滲透法送中國製快篩賄選 夫妻檔否認犯罪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5日電)邱姓女子參選台北市某里長敗選,涉嫌與陳姓丈夫在選前受到中國資助,以人頭收受中國製快篩試劑來賄選,士檢依反滲透法等罪起訴2人。士院今天開庭,邱女與陳男均否認犯罪。

邱姓女子於庭上供稱,這60名人頭是她的同事和朋友,每人輸入100支快篩試劑,1人可拿10支快篩試劑,其餘快篩試劑用於公益,被起訴很無辜,希望法官還她清白。

邱女的律師指出,發送快篩試劑的過程無表達請求支持,發送對象不限於里內選民,並無賄選犯意,也與選罷法無涉,還有民眾說「陸製品質堪虞」,無法影響民眾投票意願。

陳男辯稱,這批快篩試劑是台商協會購買,因當時台灣疫情嚴峻,打算買來送社區民眾,並非台工部提供,並向法官表示希望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不會逃避責任,「我們的根在台灣,不會讓小孩被指指點點」。

陳男的律師拿出台商協會的聲明書證稱,這批快篩試劑由台商協會購買,因此不構成反滲透法的受滲透來源資助選舉要件。

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邱女、陳男接受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台灣事務工作部(台工部)的資助,以60名人頭資料申報進口中國製快篩試劑各100劑,無償取得共6000劑,藉此規避衛生福利部食藥署針對進口中國製快篩試劑超過100劑者,應申請專案核准的規範。

士檢指出,邱女、陳男取得中國製快篩試劑後,發送、供應給有投票權的選民,以此為對價,約定選民於去年11月26日里長選舉時,投票支持邱女,構成反滲透法規定的受滲透來源資助,進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投票行賄罪,及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的未經核准擅自輸入醫療器材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編輯:方沛清)11204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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