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6日電)退休陳姓國防部官員被控於民國81年至85年間出具不實報告圖利商人申請配購軍眷宅,被士林地檢署起訴後逃亡至今。士林地方法院認為,陳男追訴權時效已完成,日前判決免訴。可上訴。
全案起源於,國防部軍備局前身「總務局」當年爆發軍眷宅遭詐購案,當時前總務局2名退休的少將副局長羅順德、李長昆均捲入;羅男獲判無罪確定,李男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遭判處2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年。
士檢指控,退休的陳姓眷管組參謀藉其主辦國防部軍眷宅配售業務,於民國81年至85年間出具偽稱官階與職稱的不實報告,讓多名未於國防部單位任職的人,得以違法申請配購軍眷宅;另外,陳男協助商人利用人頭取得軍眷宅,讓商人轉售牟利。
士檢於88年12月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行使不實公文書罪起訴陳男,陳男逃亡經士林地方法院於90年12月10日通緝在案。
士院認為,陳男涉犯2罪已超過追訴權時效期間,日前判決免訴,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204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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