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6日電)張姓男子自香港以竹筷、金紙等名義,進口21公噸、市值2000萬元中國乾香菇,偽裝成台灣香菇販賣,幸遭海關人員開櫃查獲。高雄地院考量張男犯後態度良好,輕判緩刑2年。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考量張男坦承犯行,且走私物品未流入市面即遭海關人員查獲,造成危害較輕,據此依懲治走私條例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在雲林開設貿易公司的張男民國109年與2名身分不詳男子合作,打算自香港進口香菇,再偽裝成台灣香菇販售賺取暴利。但依海關進口稅則,一次私運原產地為大陸地區,且重量超過1000公斤或完稅價格超過新台幣10萬元者,屬於行政院依懲治走私條例規定公告的「管制物品管制品項及管制方式」所列管制進口物品,不得私運進口。
張男為求順利進口,於是在報關文件將進口產品填上「竹筷」、「金紙」等,直到船運進入高雄港碼頭,並被海關人員執行船邊開櫃查核,才發現裡頭竟是上千箱進口乾香菇,總計重達21公噸,初估完稅價格達2000萬元,張男也因此遭送辦。(編輯:謝雅竹)11204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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