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持啞鈴弒父遭起訴 北檢第2件國民法官案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5日電)新北市新店區鍾姓男子今年1月間疑與父親發生爭執,涉持啞鈴重砸父親頭部致死。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嫌起訴鍾男。這是北檢第2件起訴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

檢方指出,鍾男與父母同住於新店區安康路,鍾男於民國112年1月18日下午2時許,疑因購買便當問題與父親發生爭執,當天傍晚涉持啞鈴敲擊父親頭部,導致鍾父頭部有開放性外傷而當場休克死亡。鍾母當天晚間回家時發現後,報警處理。

檢察官偵辦期間聲請羈押鍾男獲准,案件起訴後,鍾男將移審台北地方法院,由合議庭確認有無繼行羈押必要。

國民法官新制於今年1月1日施行,是司法史上首次讓一般國民以法官身分參與審判,凡年滿23歲的國民都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法庭上將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討論、一起審判重大刑事案件。

依國民法官法規定,除了少年犯、毒品案件外,檢察官起訴最輕本刑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結果,應行國民參與審判。其中,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案件,自115年施行。

23歲李姓男子去年酒駕與其他2輛車競速,在台北市忠孝東路車行地下道發生車禍,造成1人死亡。北檢今年3月8日依酒駕致死罪起訴李男,這是北檢首宗適用國民法官參審的案件。(編輯:戴光育)11205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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