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19日電)台鐵自強號272車次2日行經竹南路段,撞擊放置鐵軌上的瓦斯鋼瓶。警方循線逮捕46歲陳男,查扣犯案用腳踏車、變裝衣物,陳男偵訊時避重就輕,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裁定羈押。
台鐵自強號272車次5月2日清晨5時42分,行經竹南路段時,意外撞擊放置在鐵軌上的瓦斯鋼瓶,造成列車車廂水管破裂、緊急停駛,事故共影響當天台鐵7列班次,累積延誤151分,約840名旅客受到影響。
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鐵警成立專案小組偵辦,經查陳男當天將4公斤重的桶裝瓦斯鋼瓶,由邊坡上搬運至台鐵軌道正中央。經過多日抽絲剝繭,調閱竹南、頭份、新竹市等多支監視器,發現陳男以腳踏車載運瓦斯桶,犯案後特意變裝,企圖混淆警方偵辦方向,查訪新竹、竹南等地後,掌握陳男身分,最後在一處工地將他逮捕。
初步了解,陳男為新竹人,目前以打零工維生,平常在新竹縣市、苗栗竹南地區遊蕩。對於為何要放置瓦斯鋼瓶在鐵軌上,陳男的回答避重就輕,瓦斯桶來源也說隨地拿取,最後忘了放到那個地方。警方初步排除感情、財物、尋仇、政治等因素,後續釐清陳男犯案動機。
警方查扣陳男犯案後的變裝衣褲、拖鞋以及犯案用的腳踏車,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聲請羈押,苗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鐵路警察局呼籲,列車軌道、線路不得投、排石塊或放置物品,影響列車安全行駛,將依公共危險罪偵辦。(編輯:郭諭儒)11205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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