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4日電)民團領銜提出「死刑應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執行完畢」全國性公投提案。中選會日前表示,本案趕不上法定公投時程。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指出,公投案屬於中選會的職權。
公民投票法於民國108年修法通過,明定公投日為8月第4個星期六,自110年起每2年舉辦一次。
有民團今年領銜提出「死刑應於判決確定後6個月內執行完畢」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中選會於5月11日舉行公聽會。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今天於立法院備質詢時指出,本案應該趕不上今年法定公投舉行時程。
蔡清祥今天於法務部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公投案是屬於中選會的職權,對於有關死刑的公投案,法務部已於中選會上表達看法。
有媒體詢問尚未執行的死囚案件數量,蔡清祥則表示,仍有38件死刑定讞的案件未執行,均向司法院聲請憲法訴訟或聲請非常上訴、再審,於訴訟未裁決前,救濟程序尚在進行中,必須等到所有救濟程序完畢後,才會依法執行。(編輯:張銘坤)11205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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