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30日電)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台南地方法院今天召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10名被告在律師陪同下出庭,依舊否認涉案。
台南地院今天下午召開台南市正副議長選舉涉賄案第2次準備程序庭,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等10名被告,在10多名律師陪同下出庭。
第2次準備程序庭就保全證據、勘驗通訊監察譯文等進行討論,10名被告依舊否認涉案。
台南地檢署認為,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楊志強涉嫌行賄台南市議員方一峰;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黃麗招、李文俊及黃怡萍涉嫌行賄李鎮國及高玫仙,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人,行求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行使罪嫌。
南檢認為,李鎮國及高玫仙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0條第2項,期約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為一定之行使罪嫌。
另外,邱莉莉、郭再欽、林志展、林士傑恐嚇方一峰,涉犯刑法第142條第2項、第1項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政治上選舉未遂罪嫌。(編輯:郭諭儒)11205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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