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律師涉與真律師共開事務所 北檢約談2嫌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7日電)無律師資格的李姓男子自110年起與吳姓律師合夥辦理訴訟業務,涉嫌違反律師法。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兵分4路搜索,並約談李男、吳男到案說明。

檢調獲報,無律師執照的李姓男子,涉嫌自民國110年起協助吳姓律師辦理刑、民事訴訟業務,2人涉嫌違反律師法第129條的無律師證書而意圖營利,設立事務所而雇用律師或與律師合夥經營事務所執行業務等規定。

檢調掌握,李男曾於108年間捲入知名金融企業弊案,對外聲稱曾任檢察官,藉此承攬金融訴訟,還曾替某女模抗稅成功。

台北地檢署今天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執行搜索4處並訊問李男、吳男,預計晚間移送北檢複訊。(編輯:蕭博文)11206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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